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四 )



5、医保办:负责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

6、器械科:负责大型设备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

7、工会: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8、纪检办:负责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及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

(四)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职责

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信息工作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的整理、提供;

2、维护和更新本处室公开的信息;

3、参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

4、配合处室主要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处理;

5、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

三、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二)应当公开的信息

1、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2、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和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4、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5、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6、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

7、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8、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9、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10、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三)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的信息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疗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4、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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