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五 )
(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属于本单位制作和保存、未主动公开并经保密审查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 。
四、本机关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
(1)医院网站 。在地坛医院网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
(2)新闻媒体 。通过院报、《地坛之声》、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新闻发布会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
(4)其他方式 。通过电子触摸屏、LG电子屏幕、信息公示栏、门诊咨询台患者可以查询相关诊疗和收费信息 。
2、公开程序
原则上,上级部门的公文,应确认上级部门已经公开后方能公开 。信息的更新维护实行各处室负责制 。各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检查、梳理网上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 。对需要公开、修改或过时废止的信息应主动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审查后,通知信息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信息中心应在收到该信息5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息属性分别编入信息公开信息系统“信息公开目录”或“依申请公开目录” 。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方式
(1)受理机构
在院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 。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事宜 。
(2)申请途径
①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院办公室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
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
2、处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北京地坛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
(2)审核申请 。信息公开办公室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必须当面递交有效身份证明,并当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 。审核的重点内容:
①申请要件是否齐备、真实;
②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是否明确;
③所获取的信息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
对于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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