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六 )
(3)受理申请 。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回执中明确答复日期 。同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将申请表和处理单送有关处室 。
(4)办理申请 。有关处室应根据申请内容查找相关信息,处室负责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 。原则上,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对申请信息的公开有异议或认为不能提供的,应注明不能提供的理由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敏感内容的,应提出具体意见,并送院办公室进行保密和法律审核 。必要时提交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保密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领导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
(5)答复申请人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如遇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应向申请人发出“延期答复告知书” 。
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应根据有关处室审核意见,使用相应告知书 。告知文书原则上应采用信函(挂号)方式发出(当面领取的除外) 。
(6)收取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XX]294号)要求,办公室在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前,应指导申请人按本市统一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免收相关费用 。
五、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可通过84322073或84322009咨询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和方法 。
(二)索取资料 。可到门诊咨询台索取信息公开指南,了解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 。
(三)网上查询 。可从地坛医院网政府公开专栏查询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履行公开义务,可以向朝阳区卫生局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篇三: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把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力,进一步密切我院党群关系和医患关系,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对医院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更好地推进我院党风、院风、行风建设,在遵医附院党办发〔20XX〕3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我院院务公开信息实施办法作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全文如下:
推荐阅读
- 工作计划|2022医院后勤个人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医院科室2022个人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医院2021控烟工作计划怎么写
- 工作计划|医院办公室2022个人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医院药剂科工作计划怎么写
- 医院服务格言倡导高尚医德
- 护理岗位格言爱护病人就是爱护医院
- 历史资料|《劳动医院历史资料》读后感
- 医院2013年度迎新春职工联欢晚会主持词
- 医院题材3人小品剧本,看病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