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章|新修订科技进步法迎来哪些重大变化( 二 )


增加应用研究论述
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备受关注的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 大修后的科技进步法又有什么新提法 , 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法)又是怎样的关系?
对此 , 陈宝明解释说 , 科技进步法是科技领域的基本法 , 包含了科技创新的全链条;而科技成果转化法是专门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行规范和促进的法律 。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大幅增加了关于应用研究的法律规定 , 提出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融通发展 , 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等 。 ”陈宝明说 , 这些都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
具体到成果转化 , 陈宝明则认为 , 科技进步法与科技成果转化法是相衔接的 。 “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要求 , 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 , 都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执行 。 ”他说 , 这些条款都将最新的改革实践上升为法律 , 有利于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
肖尤丹认为 , 修改后的科技进步法将“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设为专门章节 , 弥补了技术攻关组织与保障的法律制度空白 , 并且将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写入法律之中 。
减负激励保障同步推进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特别提到 , 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 , 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 不仅如此 , 国家还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 ,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
“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成为推进科技创新的基本要求 。 通过立法简除烦苛、保障科研时间 , 不仅为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基本保障 , 也为相关政策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 便于进一步明确要求、保障实施 。 ”陈宝明直言 , 如果科研人员不能将主要时间、主要精力用于科研 , 即便再加大投入、提高激励等 , 这些举措也都将是无效的 。
对此 , 吕薇深有感触地说 , 新版科技进步法将近些年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 , 如简化各种管理流程和手续 , 减少科研人员不必要的负担 , 同时 , 也提出了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和原则 , 落实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
在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同时 ,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也建立了激励机制、保护机制和约束机制 。
“一方面 , 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 ”吕薇说 , 另一方面 , 为了保护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动性和自由探索积极性 , 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和手段不公正对待科学技术人员及其科技成果 , 并建立勤勉尽责的免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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