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 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不代表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 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9月底实施完成 ,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 , 以预案修订稿公告日的总股本6,082,177,633股为基础 , 除此之外 ,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 。
4、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 , 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4,725.00万元(含本数) 。 假设以2021年9月10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 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计算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为27.95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31,028,622股 。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 , 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
5、2020年 , 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7,817.68万元和662,511.29万元 。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 , 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0%、20%三种情形 。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 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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