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腾讯宣布放弃音乐独家授权

腾讯在声明中表示 , 放弃与上游相关版权方音乐版权独家协议中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与独立音乐人独家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 , 及新歌独家首发期不超过三十日之情形除外) , 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 , 并不予追究相关版权方因授权其他经营者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
【音乐|腾讯宣布放弃音乐独家授权】腾讯将在严格执行《决定书》基础上 , 以非独家方式与上游版权方继续保持合作 , 并就非独家合作事宜与上游版权方进行协商 。
《决定书》指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的《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书》要求腾讯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 。
2021年1月 ,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 , 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  
调查表明 , 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 。 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 。 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 , 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 , 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 , 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 , 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 , 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 , 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 , 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 , 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 ,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 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 , 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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