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职场数字化“监控”花样多,边界在哪里?( 二 )


“企业对于通过上网行为数据掌握员工工作情况、提升效率的需求 , 尤为突出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何哲展示的部分上网行为管理产品用户界面中 , 设计了根据流量数据、工作时长和应用访问情况 , 来统计员工“怠工情况”的功能 。
然而 , 运用数字化技术监控怠工行为 , 存在诸多争议 。 此前 , 有报道称 , 杭州一家公司给员工发放了一批高科技坐垫 , 监测心跳、呼吸等身体状况 , 然而公司人事部门因此掌握了员工不在工位上的信息 , 据此防范员工偷懒 。 不少人认为 , 此举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 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不尊重 。
“数字化技术使得员工时时刻刻处于被数字技术监控的状态中 。 从以往人对人、制度对人的有限监管 , 到如今数字技术对人持续、无间断的监管 , 这显然让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权力天平更加向管理者倾斜 。 ”谢小云说 。
去年年初 , 90后赵瑞在上海开办了自己的游戏开发工作室 。 不常去公司的他安装了摄像头监控 , 想了解员工到底在做什么 , 有无耽误工作的行为 。
然而 , 不久后 , 他便弃用了监控设备 。 他发现 , 安装监控后 , 员工聊天、玩游戏等现象并没有减少 , 但只要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合理的流程设计和团队分工 , 工作就能快速推进 。
谢小云介绍 , 不少研究证明 , 数字化监控系统会损害员工的工作主动性 , 降低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引发负面的情绪体验等 。 他建议 , 企业在设计数字化管理的考核指标时 , 应更加重视伦理道德 , 注意保护员工的隐私 , 规避数字化管理的负面作用 。
应保护隐私 , 增强员工知情权
企业是否有权“监控”员工?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保全表示 , 目前 , 法律对此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 , “企业的‘监控’实际是管理权的一种体现 。 ”
这其中 , 最大的争议点 , 也是劳动者最担心的 , 是侵犯个人隐私甚至导致个人信息泄漏 。
那么 , 公司对员工实施“监控”的边界在哪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 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
杨保全认为 , 这意味着企业收集员工信息进行监控 , 应提前告知员工 , 经过法定程序 , 得到劳动者认可 。
今年8月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纠纷 , 公司认为离职员工存在“飞单”行为 , 证据是其工作手机中恢复的通话录音 。 法院认为 , 公司并未证明已告知员工会对运用该手机的通话予以录音并恢复数据 , 或已就恢复其通话信息取得员工的明确同意 , 故该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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