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世纪印度洋国际体系建构:以明代下西洋亲历者记述为线索(13)

之所以说15世纪初这一国际体系具有“新”的特征,是因为明初“不征”外交模式的出现,形成了明代外交有别于以往朝代的显著特征,更成为古代中外关系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拐点。在这一外交模式转折的基础上,才可能出现与中国其他朝代内涵迥然不同的朝贡体系,也才可能导向一种不依靠武力建立的国际和平体系。这在印度洋的航海外交实践中得到了全面体现。

朝贡关系的建立,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朝贡”是久已形成的东西方交流区域的共同观念,是古代国际关系中认同的符号。一旦作为一种共识被承认,它的实现就成为了一种国际原则。以往学术界提及“朝贡”概念只强调以中国为中心的内涵,是不确切的。实际上,各国接受“朝贡”概念是一种“国家间认同”,朝贡关系凸现了印度洋国际关系的共性。

“下西洋”是明廷一个长远的对外政策指向。与此前蒙元帝国的大肆扩张征伐不同,也与后来西方探险占据领土、掠夺财富截然不同,它主要表现为,通过“不征”与“共享”,把印度洋周边可以联络交往的国家联系起来,实现国际合作和建立国际秩序,共享太平之福,发挥了整合一个国际体系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印度洋沿岸各国参与共建了一个印度洋政治文化多元并存的国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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