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长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监管痛点和建议( 七 )

与此同时,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货币基金政策建议》(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Money Market Funds) 呼吁各司法辖区相关监管部门从几个方面加强对货币基金的监管:一是明确货币基金定义和持有资产总体限制;二是强化货币基金的估值管理;三是加强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四是加强货币基金对相关评级使用的管理;五是加强货币基金对投资者的披露要求。

可见,对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者货币基金的监管,几个关键要素包括,估值方法、流动性、投资范围等等。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制定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一个两难困境是,很难有一个方法可以兼顾这一产品的多重目标特点,如果要求按照市值法进行估值,可以在稳定波动范围内照顾流动性,但是如此一来,资产投向上势必无法像此前一样大规模的直接配置非标资产、支持实体经济;如果在投向上放松限制,允许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那么就无法保持市场波动的稳定和流动性,因为所投资产中一旦出现信用风险,产品估值立马就会爆掉。一旦出现信用风险,如何处置?

从美国市场经验看,在金融危机之后,对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经历了从摊余成本法,到一定类别的货币基金产品要求使用市值法进行估值的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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