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关于平台经济的若干思考( 六 )

需要建立与平台经济相适应的“互联网+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手段,最大程度地破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监管困境。一是“以平台管平台”。借鉴金融监管领域的穿透式监管理念和监管科技,搭建“监管部门+平台企业”的协同监管平台,在事前审批、事后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面向数据和流程的事中监管。二是“以数据管数据”。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持续推进,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将原先分散在各政府部门的数据汇集纳入监管平台;同时,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数据交流机制。一方面,通过搭建数据监测模型,强化对平台经营过程的风险预警和及时干预;另一方面,通过合规、可控的数据共享,支持平台治理水平的提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面对新业态,可以借鉴监管沙箱的做法,来平衡创新风险与规范秩序。

第二,过度资本化的风险。从微观层面来看,一些平台以用户补贴等方式快速吸引流量,但缺乏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不但平台难以为继,还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从宏观层面来看,目前平台经济仍主要集中在消费服务领域,而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投入还很不够,对“互联网+工业制造”、“互联网+农业生产”的支持也很有限。出现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因为当前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还没有充分理顺。诚然,用户规模是平台实现双边正反馈的基础,但平台能够吸引并留住多少用户,根本上取决于平台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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