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地方政府债务约束( 二 )


建立新型货币和财政关系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 , 现在的总体政策大致是:(1)控制一般性债务规模 , 新增债务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 利息支付由地方政府财政解决;(2)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 按照有序、稳步原则逐步化解“清零” , 时间跨度为2018年之后10年;(3)另外就是地方专项债 , 2017年 , 财政部发文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发展“项目收益专项债” , 比如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以及棚改专项债等 , 2018年8月20日 , 首只“乡村振兴专项债”发行 。
可见 , 在政府债务约束方面 , 财政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 。 2020年12月23日 ,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 , 要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 , 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 。 而且明确表示 , 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 , 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 , 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 。
以往地方财政约束“过软”的问题已经开始改观 , 随着各项“硬约束”机制的有效建立 , 在此基础上 , 央行与财政是否可以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合作关系 , 而在更大程度上 , 有效破解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过重、压力过大、风险过高的问题?
2021年5月6日 , 刘昆进一步撰文指出 ,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 促进高质量发展 , 必须更好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 。 要完善宏观政策协调机制 , 加强财政与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的配合 , 形成宏观政策调控合力 。
历史地看 , 财政部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几经变迁: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在河北成立 , 1949年迁京 , 其功能是以“独立”姿态负责人民币发行 , 并接收国民党政府留下的各色银行 , 整顿私人钱庄;1952年进入“大一统”时代 , 五大国有银行要么与人行某局合署办公 , 要么干脆并入财政部;1969年 , 人行并入财政部 , 对外也只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牌子 。
直至1978年 , 改革开放的脚步催促人民银行从财政中独立 , 但其职能与商业银行职能尚未分开——人行既行使央行职能 , 又办理商业银行业务;既是宏观调控部门 , 也是金融行业的监管部门 。 1979年 , 中、农、工、建先后独立成“专业银行” , 并设立外管局 , 独立从事外汇业务管理;1984年人行和工行分家 , 标志着人行彻底脱离商业职能 , 成为兼顾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政府部门 。 1992年到2002年 , 中国逐步实行金融分业监管 , 人行剥离监管职能 , 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 。
不能不承认的事实是 , 基于财政预算“软约束”问题 , 必须审慎行事的中央银行更多强调独立性 , 或许也有许多无奈 。 但也必须看到 , 如果央行与财政之间缺乏合作的默契 , 的确也曾给中国经济带来严重的问题 。 比如2008年美国发生金融危机后 , 中国经济在外需急剧萎缩的情况下 , 不得不以货币、财政“双扩张”政策予以应对 。 但积极财政政策加上大宗商品价格暴涨的双重作用 , 让中国CPI涨超5% 。 2010年 , 货币政策主张退出刺激 , 但财政方面的项目已经上马 , 停不下来 。
结果是什么?民间经济被迫去借高利贷 , 甚至出现大量实体企业把资金挪入金融投机的现象 。 加上当时金融自由化思潮盛行 , 金融管理者试图通过放松金融监管、发展小微金融去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 结果 , 各路“神仙”涌入金融市场 , 各色乱象涌动 , 金融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
由此可见 , 财政和央行同为中央政府职能部门 , 同为宏观经济控制的关键部门 , 现在有必要重新考量彼此的关系问题 , 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合作机制 , 使财政和央行共为国事而密切合作、默契协调、相互支撑 。
财政和央行合作的历史功绩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具有“一体性” , 这决定了地方政府债务是政府债务的组成部分 。 与此同时 , 我们还应看到一个事实:中央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 , 对于中国经济建设的意义非同小可 。
按照基本经济学原理 , 一个国家有三大部门——政府部门、非政府部门和国际收支部门 , 而且本国政府部门盈余(赤字)+本国非政府部门收入(支出)+本国国际贸易顺差(逆差)≡0 , 这就是所谓的“宏观经济恒等式” 。 按照这个恒等式 , 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形成的市场主体 , 尤其是民营经济成分 , 它们全部涵括在“本国非政府部门”当中 , 它们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交易 , 收入支出 , 但终极收入来源在哪儿?一定来自“政府赤字+国际收支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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