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追赃追逃中的“法律博弈”——刑事案件实务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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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追赃追逃中的“法律博弈”——刑事案件实务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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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追赃追逃中的“法律博弈”——刑事案件实务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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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追赃追逃中的“法律博弈”——刑事案件实务研究(上)



【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
本文作者:陈海阳、罗婧怡
近年来 , 随着“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的稳步开展 , 我国打击贪腐犯罪、跨国犯罪、境外追赃追逃的决心日益增强 , 力度不断加大 , 方式不断创新 , 综合运用警务、监检、外交、金融等手段 , 加大国际社会多边司法合作 ,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 涉及国际追赃、追逃的案件也不断增多 。
境外追赃、追逃的程序复杂 , 涉及国际刑事合作 , 需要多方协作 , 对多部法律适用分析 , 对各国不同的价值观念、法律标准进行宣解和维护 。 对于辩护人而言 , 既要对在境外追赃追逃的司法手段进行价值判断、法律分析 , 也要对移交国内后的程序正当性、权益保障、救济等角度进行辩护 。
正如国际刑法学黄风教授所言 , 境外追赃追逃是一场持续的法律博弈 。 在此类案件中 , 为了更好的维护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 司法实务中于境外、境内、追赃、追逃等方面可以进行“博弈”的空间 , 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和讨论的问题 。 因此 , 本文将从追赃、追逃两方面 , 结合现有案例 , 对我国相关司法实务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 。 (本文分上、下两篇进行推送)
目录上篇:
一、境外追赃、追逃司法现状
二、境外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
三、境外追逃的手段及程序
(一)跨国追逃依托平台——国际刑警组织及“红通”
(二)跨国追逃主要方式——引渡、缉捕、遣返、劝返
(三)境外在逃人员回国受审“自首”的认定
(四)跨境追逃中的“量刑承诺”制度
(五)公诉机关国际追逃目前面临的困境
下篇:
四、境外追赃的方式及程序
(一)境外追赃五大机制
(二)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设立成为追逃、追赃的重要手段
(三)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是国际追赃的重要手段 。
(四)缺席审判程序与特别没收程序之区别
五、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权利保障及救济
(一)追赃、追逃刑事案件被告人、利害关系人的辩护权利
(二)被告人、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异议权
(三)涉案财产被错误处置的救济程序
一、境外追逃、追赃司法现状
自2014年“天网行动”展开以来 , 专项活动成果颇丰 , 根据2020年《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年至2020年6月 , 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 , 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 , 追回赃款196.54亿元 , 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其中 , 国家监委成立以来 , 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 , 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 , 追回赃款99.11亿元 , 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 。 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 , 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 , 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 。
目光回溯至2021年 , “天网2021”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114人 , 其中“红通人员”16人 , 监察对象297人 , 追回赃款161.39亿元人民币;国家监委对外提出执法合作请求13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2项 。 近些年来 , 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 , 与28个国家新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43项 , 国家监委与10个国家反腐败执法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11项 , 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 , 不断加大多边司法协作力度 。
据笔者查阅各省各地区2021年《国际追赃追逃工作报告》 , 自2015年至2021年 ,追捕外逃人员及追赃数额排名前列的均为东部沿海省份 , 在红通人员中 , 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广东省、江苏省 , 五省加起来超过了被通缉中国人总数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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