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一年轻女子到女装店挑选7000元衣物后,谎称自己一个人不敢走夜路


上海静安,一年轻女子到女装店挑选7000元衣物后,谎称自己一个人不敢走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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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一年轻女子到女装店挑选7000元衣物后,谎称自己一个人不敢走夜路


上海静安 , 一年轻女子到女装店挑选7000元衣物后 , 谎称自己一个人不敢走夜路 , 因此请求女店员陪她到手机店取自己购买的手机 。 可女子拿到3部价值36000元的手机后 , 就以去取钱为由 , 将女店员独自留在店内 。 手机店主发现上当后 , 随即报警求助 。



女子朱某来到一家手机店后 , 声称自己要买三台最新款最高配置的苹果手机 , 老板称没有那么多现货 , 但如果朱某诚心想要 , 他可以去调货 。 随后双方约定一会朱某再来店里取货 。

离开手机店后 , 朱某又来到一家女装店 , 声称自己要买几套冬天穿的衣服 , 随后便非常豪模地 , 一口气挑选了价值7000多块钱的衣物 。

可当女店员将衣物全部打好包待结账时 , 朱某却说不着急 , 并以自己害怕走夜路为由 , 请求女店员先陪她去一趟附近的手机店 , 取其已经付过款的3台手机 , 事后再回来店里付款 。

女装店的店长见朱某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打扮得体 , 且衣服还没拿走 , 于是同意让女店员陪同前往 。 两人来到手机店后 , 朱某便让老板准备帮其手机贴膜和手机壳 , 她先去银行取款 。

朱某离开手机店时就将3台手机拿走 , 老板见其同行女子还在 , 且看朱某的衣着打扮也不像是坏人 , 因此当时没多想 。



朱某迟迟没有回来 , 老板准备让同行女子联系朱某时 , 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 报警求助后 , 民警发现朱某离开手机店为了逃避追查 , 居然换乘了6次交通工具 , 但最终还是在被警方抓获归案 , 并将3部价值36000元的手机追回 。

1、不得不说 , 朱某挺聪明的 。 先是装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装大客户获取女装店店长的信任 , 随后就将女店员“押”在手机店内 , 拿走手机 。

如果说朱某没有经过三国演义的洗礼 , 很难让人相信她能够设计出这样的计中计 。 可惜的是 , 朱某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放在正道上 。

2、那么朱某的行为是盗窃 , 还是诈骗?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致使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 , 错误处分个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趁被害人不知情时 , 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

两者相同之处在于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且都是数额犯、行为犯 。

两者区别之处在于 , 前者是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 , 后者被害人是处于不知情时 。

具体到本案中 , 由于手机店主当时是不知道朱某不会回来付款 , 即属于处不知情时的 。 因此朱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



【上海静安,一年轻女子到女装店挑选7000元衣物后,谎称自己一个人不敢走夜路】3、朱某的行为会如何处罚?

首先 , 刑法第264条规定 , 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 , 构成盗窃罪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其次 , 《上海地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明确指出 , 2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 , 属于数额较大的 。

最后 ,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 , 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 , 并结合考虑行为人缴纳罚金的能力 , 依法判处不少于1000元罚金 。

具体而言 , 由于朱某盗窃的手机价值36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 , 故应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 且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 , 依法应当判处1000元以上的罚金 。

也就是说 , 即便朱某机关算尽 , 但其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也没得到 , 换来的是3年以下刑事处罚和1000元以上的罚金 。

最后 , 希望广大做生意的网友们要引以为戒 , 即不管客人说什么、做什么 , 长得再漂亮 , 也一定坚守不收到钱就不能给货的原则 , 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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