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六 )


此外 , 招标完成时如果已确定了固定价 , 又改变为可调价的 , 这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的计价方式属于实质性内容 , 因此 , 中标的实质性内容被改变 , 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其行为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我理解司法解释第21条黑白合同的处理依据 , 正是这一条法律规定 。
问题十一: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 并已完工 , 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 那么双方的责任如何认定?对违章建筑的工程款 , 施工单位能否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答:首先这个问题的命题本身是不成立的 。没有法律依据说没有施工许可证合同就是无效的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在建筑法的第8条 , 此条规定使用的法律词语是应当而不是必须 , 并不属于强制性规定 , 因此 ,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只涉及行政处罚 , 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 。没有开工许可证在行政责任方面 , 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 其责任应由承发包双方分担 , 因为开工前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是承发包双方共同应当明知的 。其次 , 施工许可证在认定工程开工时 , 也有作为界限的法律意义 , 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 那么在当事人对开工日期发生争议时 , 可以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作为依据 。此外 , 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 工程并不就是违章建筑 。即使工程是违章建筑 , 只要质量合格 , 工程价款照算 , 不存在发包人因此免除工程价款的承担问题 , 工程款还是应当支付的 。问题十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形象进度款 , 乙方是否可在竣工时拒绝交付竣工资料 , 按《合同法》66条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可以 , 在发生纠纷时 , 甲方反诉乙方延误工期 , 乙方应否承担违约责任?若发包人在诉讼期间 , 已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 , 那么 , 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案件 , 发包人能否免责?
答:工程合同是有履行顺序的 , 《合同法》第269号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因此 , 承包人应先履行完工义务 , 发包人应后履行付款义务 。但是在形象进度款方面 , 当承包人完成了一个阶段形象进度 , 发包人应当支付相应形象阶段的进度款 。如果发包人未支付的是进度款 , 则承包人就享有抗辩权 , 可以不履行继续施工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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