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14日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 ,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 , 市场监管总局对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 , 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 , 对阅文集团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阅文集团回应:"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 , 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 , 积极整改 , 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方面表示 , 在调查过程中 , 按照《反垄断法》和相关配套规定 , 要求被调查的经营者提交了相关文件、资料 , 认真审核了举报方和被调查的经营者提供的文件、资料 , 同时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求了相关方意见、开展专家论证等 。 调查显示上述该案件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 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阅文集团有申报义务但没有依法申报 , 因此决定对阅文作出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交易信息显示 , 收购方阅文集团于2013年4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 2017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 主要从事阅读服务、版权商业化、作家培养及经纪等业务 。 实际控制人是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约为59.18% 。
被收购方新丽传媒 , 2018年5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 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视剧制作、电影制作、网络剧制作、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等业务 。
2018年8月13日 , 阅文以51亿元的现金和约104亿元的阅文股票作为对价 , 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 , 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 。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 , 企业实施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门槛必须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 但阅文收购新丽并未事先申报 。 就这起收购案的市场竞争影响 , 总局评估认为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
据悉 , 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互联网平台实施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作出行政处罚 。 按照现行反垄断法规定 , 企业违法实施集中 , 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 。
【经营者|?腾讯旗下阅文集团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被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