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最高法就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五 )


第二十一条【餐具包装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明知是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消费者主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二十二条【委托加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经营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经营者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五、其他
第二十三条【公益诉讼】电子商务经营者因经营行为侵害众多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二十四条【附则】本规定自202X年XX月XX日起施行 。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规定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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