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略】科创类企业该如何估值?——兼论PER估值方法适用性(16)

1、什么是PER估值法?

我们在2017年10月29日发布的《重估A股稀缺科技龙头:三个方法论》中提出:基于PEG方法对高研发投入科技公司估值额的缺陷,我们提出新的估值模型,以体现研发的价值。

我们定义一个指标叫“研发支出前盈余”E&R(earnings&research)。顾名思义,使用净利润加研发的指标。

E&R=扣非净利润+费用化研发支出

使用扣非净利润而非净利润的原因是,要剔除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其中政府补助也被剔除,政府补助并非是基于外部的转移。而并非公司持续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和研发投入。在这个指标里,我们剔除政府支持力度,以达到相同标准的目的。我们单独用政府补助强度(政府补贴/净利润)来衡量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

之所以用费用化研发支出而非全部研发支出,是因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已经体现在固定资产中,对于当期的影响通过折旧或摊销来体现,对当期的利润影响相对较小,相当于已经算入了净利润中。因此,我们只考虑费用化部分的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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