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隐性债务会如何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四(海通固收姜超、杜佳、王巧喆)(14)

3.2 隐债的真正化解在于如何偿还

隐性债务问题的解决,根本还是要落脚到还本付息的能力,那么到期债务由谁还?

地方政府还。背后的逻辑是不少隐性债务是为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项目形成的,有些政府还有直接偿付责任,比如政府拖欠工程款。偿债资金来源,一是来自于财政资金安排,二是可以来自于资产变现,后者比如出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

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并不是任何类型的债务都可通过财政安排,最有可能的是优先偿付有预算安排的部分,比如公益性项目更可能优先考虑由预算资金偿还,非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资产处置等方式偿还,辅以其他化债方式。例如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化债文件中提出:“对政府投资的道路、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公益性项目融资贷款本息,全部用预算资金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来偿还;非政府投资项目和商业开发经营性项目贷款本息,由国有企业通过自有经营或者转包经营收入,资产处置等方式自行筹资偿还”,陕西延安市子长县则明确提出:“除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外,其余隐性债务一律财政不兜底,应该单位承担的由单位承担、应该企业承担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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