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泰:我所经历的国企改革 要政策不要钱挽救了二汽( 九 )

经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讨问题,最后出台了国务院十号文件,确立破产财产——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所占用的土地,破产后优先用于安排失业职工。同时,国家每年给银行下达破产冲销呆坏账资金的额度,在试点城市按计划额度安排破产。

更大的问题是,长期企业办社会带来的结果,使国企职工是“企业人”而不是“社会人”。企业一旦破产,他们没有任何社会依托。为解决员工可流动性就业问题,当时一方面从头开始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另一方面就是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形势严峻,时间不等人。1994年初,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务院九部委提出“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建议,以城市为依托,以搞好国有经济为目标,发挥城市的综合功能,配套改革,统筹治理。

如今回头看,竞争机制就是催生催死的机制,企业有生有死、职工有进有出将是一种常态。当时,面对特别突出的矛盾,政府以极大的魄力启动了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它的意义绝不是仅仅解决当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生生死死、职工可以流动长效机制,特别是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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