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突然被下了90多个订单。却损失40000多元,男子欲哭无泪( 二 )


 
那么男子因为工作繁忙 , 无暇顾及网店的经营情况 , 导致延迟履行交付商品 , 这一行为是构成违约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 还应当履行债务 。
 
意味着男子未在约定的48小时内发货 , 作为违约方的他应该给购买的客人支付违约金 , 需要注意的是 , 迟延履行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金 。
 
2、被卖出了90多单 , 赔付金额达到40000多元 , 这些人是否构成不得得利?
 
男子开的网店 , 正常经营时 , 一两天 , 两三天 , 甚至十天半个月才能卖出一两单 , 可在他没打理的时候 , 一下子涌现出90多单 , 这样的情况非常的异常 。 连网购的平台都觉察到 , 并进行了监管 。
 
那么 , 正常是可以认定这些人涉嫌恶意下单 , 骗取延迟交货的赔偿金 , 主观上存在恶意 , 该行为给男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 这些金钱损失其实是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 。
 
所谓的不当得利 , 指无法律上的原因 , 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 , 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 , 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虽说男子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利益 , 但是难度很大 , 卖出去90多单货 , 显示差不多都在同个时间段下单 , 但每一单的账号都是不一样的 , 而非同个人购买 , 所以维 权困难 , 而且这些赔付款都进了个人的账号 , 想要通过平台逐一处理 。 不太现实 。
 
反观这件事 , 男子自身的问题也不少 , 既然无心打理网店 , 就应该关闭店铺 , 哪怕把商品下架了 , 也是可以避免损失 , 那些有小心思的人就钻不了空子 , 不过40000多块钱 , 对男子而言相当重要 , 支持他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
【网店突然被下了90多个订单。却损失40000多元,男子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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