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2022年11月6日 , 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市成功举办 。 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 。 论坛的主题是“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 。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共有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在现场出席了本届论坛 , 在线实时收看达4.5万余人次 。
以下是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在论坛上的现场发言 。
感谢主持人春雨律师!感谢尚权律师事务所举办本届论坛 , 感谢各位老师和同行参与论坛 , 共同为刑事辩护加油、鼓劲儿!尤其是上午听了樊崇义老师、陈卫东老师、顾永忠老师等学界前辈对刑辩界的关心和支持 , 让我们倍感温暖 ,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 , 在此特别向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我们这个单元研讨的主题是“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中的辩护” , 刚才听了四位嘉宾的主题发言 , 两位是学术界大腕儿 , 两位是刑辩大咖 , 我收获颇丰 , 作为与谈人 , 我先谈一下我的学习体会 。
我对门金玲老师在发言中提出的以“对物之诉”理论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进行研究这一观点非常赞同 。 我理解 , 在刑事诉讼中 , 对被告人的审理是“对人之诉” , 即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其实是“对物之诉” , 即涉案财物是否非法以及如何处置 。 以前我们更习惯于在刑事诉讼中把对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置附属于对被告人的刑事追究 , 以至于我们在《刑法》第34条中把罚金、没收财产这样的财产刑罚规定为“附加刑” , 处于从属的地位 , 导致刑事司法中长期以来存在“重人轻财”的现象 。 因此 , 我们应该把涉案财物作为单独的诉讼对象进行解读 , 把涉案财物的处置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来进行规制 , 为此 , 就要明确相应的诉讼主体 , 制定相应的诉讼规则比如举证责任、证明标准 , 并规定相应的诉讼程序 。
孙道萃老师的发言 ,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针对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中存在的扩大化现象提出的“三个反对”:反对简单、概括化处理;反对无限关联;反对模糊的处理 。 孙老师所反对的这三种情况正是实践中我们律师办案感受到的痛点 , 这“三个反对”也是我们在涉案财产的辩护中要密切关注的问题和辩护的方向 。
杨矿生律师和毛洪涛律师的发言 , 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了刑事涉案财物辩护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 , 我都非常赞同 , 使我获益匪浅 , 颇受启发 。
结合四位嘉宾的发言 , 根据自己办案的经历和体会 , 接下来我借此机会谈谈我对涉案财物辩护的一些理解和在操作层面的一些具体做法 , 请大家批评指正 。
一、涉案财物辩护问题受关注的原因
其实在刑事诉讼中对涉案财物的辩护一直都有 , 只是近年来突出而备受关注 。 以前对涉案财物的辩护基本是跟随罪名走 , 现在随着涉黑犯罪、涉税犯罪、金融犯罪包括职务犯罪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出现巨额财产附加刑 , 比如几十亿元甚至几百亿元级别的罚金刑的出现 , 以及越来越多的没收涉黑被告人和职务犯罪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 , 刑事判决和执行中伤及无辜财产的情况时有出现 , 让业界越来越关注涉案财产的辩护问题 。
二、涉案财物辩护的困难所在
对于涉案财物的辩护 , 我认为困难主要在三个方面 , 一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不细、执行不规范 , 比如不依法出具扣押手续 , 不移交下一个司法机关 , 提前处置涉案财物等;二是对非法涉案财物的范围难以界定 , 刑事司法追缴中往往造成误伤;三是对合法财产在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的刑罚时 , 立法规定不明、判决的自由裁量权较大 , 实践中判决时往往对在案财产不做具体区分 , 并且执行中分工比较混乱 。
三、涉案财物处置在刑事诉讼各程序中的辩护
对涉案财物的辩护 , 包括实体辩护和程序辩护两个方面 , 总体原则是“尽量前移 , 争取主动” , 具体结合各诉讼阶段谈几个要点:
1.侦查阶段 , 主要进行程序性把关
在这一阶段 , 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侦查机关对财产的措施是否得当 , 比如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是否完备、清单是否齐全、是否超期限等等 。 如果发现有明显不属于嫌疑人的财产、不属于涉案财产、办案机关不提供清单或清单不完整等情况 , 应及时向做出措施的办案机关提出 , 避免拖延导致往后难以查清 , 必要时可向法律监督机关反映 , 寻求帮助 。 嫌疑人负有真实合法债务的 , 有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及时起诉并争取尽早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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