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阿里女员工周某称被辞退 当事人:张某案已移交法院 增加了侮辱罪
“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再引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当事人周女士声称,她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认为周某散播“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周某表示:“我没有犯任何错,肯定是不接受这个结果的 。”
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除了王某文被处以最高行政处罚外,张某的案子也已经被检察院移交法院了,“而且除了强制猥亵罪,还增加了侮辱罪,这也算取得一些阶段性的进展吧 。”
周女士代理人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也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周女士不认可公司如此“解除劳动合同”,会根据法律规定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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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周某:我没犯任何错,不接受这个结果
据大河报报道,周某在11月多次向公司询问休假安排并递交请假材料 。11月25日,其收到公司邮件,宣布与周解除劳动合同,11月28日收到纸质解除劳动合同文件 。薪资发放至11月25日,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或赔偿 。
落款为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显示,因周某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 。
周某认为,她无论是私下找领导处理,还是投诉无果在饭堂维权,或是在阿里内网发文章,均是在阿里内部反馈问题,从未对外传播 。在事情发酵后,她也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 。问题之所以发酵是因犯罪者的恶劣行径,是公司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导致,并不是受害者的过错 。
周某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自己却等来了公司的一纸辞退书,“我没有犯任何错,肯定是不接受这个结果的,后续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当事人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虽然这几个月,社交媒体上各种声音都有,侮辱诋毁谩骂数不胜数,但是还好我坚持下来了 。但让人欣慰的是,除了王某文被处以最高行政处罚外,张某的案子也已经被检察院移交法院了,而且除了强制猥亵罪,还增加了侮辱罪,这也算取得一些阶段性的进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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